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

妙法蓮華經


《妙法蓮華經》

《妙法蓮華經》,簡稱《法華經》,(梵文:सद्धर्मपुण्डरीकसूत्र,Sad-dharma Puṇḍárīka Sūtra),後秦鳩摩羅什譯,七卷二十八品,六萬九千餘字,收錄於《大正藏》第9冊,經號262。梵文 Sad-dharma,中文意為「妙法」。Puṇḍárīka 意譯為「白蓮花」,以蓮花(蓮華)為喻,比喻佛法之潔白、清淨、完美。Sūtra 意為「經」,故此經之全名為《妙法蓮華經》。
《妙法蓮華經》說一乘圓教,表清淨了義,究竟圓滿,微妙無上。《法華經》是佛陀釋迦牟尼晚年所說教法,屬於開權顯實的圓融教法,大小無異,顯密圓融,顯示人人皆可成佛之一乘了義。在五時教判中,屬於法華、涅槃之最後一時。因經中宣講內容至高無上,明示不分貧富貴賤,人人皆可成佛,比起其他經典尚有階級上下之分,所以《法華經》也譽爲「經中之王」。

歷史淵源

部份歐美學者認為《法華經》並非釋迦牟尼佛親口所說,乃是後人假託佛說之創作,為大乘佛教初期經典之一。但這個觀點是建立在大乘非佛說的基礎上,在大乘佛教的地區,這種說法不被承認,這也源自歐美地區佛教認識度的問題,因為就歐美地區佛教傳入順序是從外道瑜伽,南傳禪修,北傳大乘,所以很多歐美學者秉承着無神論,和科學的態度去評價世界宗教,作為學者因為很多人沒有實修過禪定和法義,而是從個人知識立場上分析,所以法華經就立在假託上。以現有史料,《法華經》集成年代最晚不遲於公元1世紀,因為龍樹菩薩的著作《中論》、《大智度論》已引用本經文義。另外《大泥洹經》、《大般涅槃經》、《優婆塞戒經》、《大乘本生心地觀經》、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等諸經皆列舉本經經名並援引經中文義,可見本經之成立年代較以上諸經為早。
本經於西北印度結集,最初經本不太完整,而是像《華嚴經》一樣,次第結集、增編而成。「序品」、「方便品」、「譬喻品」相繼成立;其次,「見寶塔品」、「勸持品」成立,接着是「從地湧出品」、「如來壽量品」、「如來神力品」。較後再加入「分別功德品」、「常不輕菩薩品」;其中「見寶塔品」被認為是反映了菩薩道的方便,因為在佛陀時代已經有了周利盤陀且的故事,所以一句南無佛,當來證阿羅漢,乃至成佛都可以,這個體現了佛法的無礙。「壽量品」則反映了菩薩們的佛陀觀 —— 將佛陀視為體現永恒生命者,久已成就,壽命無量,是將涅槃及法身的淺顯描述。
「提婆達多品」最後出現,為強調流通本經的所說的一乘法,根本教義。即使像提婆達多這樣犯了五無間罪的罪大惡極者,由於往昔將《法華經》傳給因地修行的世尊,由此功德,也能被授記成佛。由此可見,經典的成立,除受到當時思想界的影響之外,與當時的地域、文化、社會、風俗習慣也息息相關。
學者認為《法華經》集大乘佛學之大成,深刻體現出佛陀在晚年對眾生的悲憫,它的出現擴大了大乘佛教與上座部佛教的一道永無法癒合的裂痕。因為在此經中佛批評了部分阿羅漢,打擊了很多證阿羅漢人的心,這些人因為自己所證而升起了增上慢,誤會了佛陀的本意。在原始佛教的部份僧團裡,認為佛陀與阿羅漢所證是一樣的,但,智慧方面是有不共的地方,無論是上座部還是大乘都承認阿羅漢與佛的區別,佛是大阿羅漢,但阿羅漢不一定是佛。這點確實傷害了一些南傳信徒的心,致使很多南傳弟子極力的說大乘佛教非佛說。

法華宗旨

在大乘佛法興起的時代,有了以「聲聞」、「緣覺」為二乘或小乘,以「菩薩」為大乘的說法。《法華經》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結集的代表作品,提出了「開權顯實」、「會三歸一」的思想,融會三乘為一乘(佛乘)。以「聲聞」、「緣覺」二乘為方便(權)說,「二乘」終究要以成佛為最終目標(如「化城喻品」所說),開啟了「回小向大」的門徑,這是一種嶄新的學說思想,也是本經的主旨所在,在佛教思想史上佔有至關重要的地位。

《法華經》為弘揚佛陀的真實精神,採用了偈頌、譬喻(法華七喻)等,讚歎永恆的佛陀(久遠實成之佛),說釋迦牟尼佛成佛以來,壽命無限,現各種化身,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。由於行文流暢,詞藻優美,在佛教思想史、文學史上,具有不朽的價值,是自古以來流布最廣的經典。

節錄自: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法華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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